请问土地承户的户口千出后对原承包的地权政策
温州洞头法律咨询
2025-04-16
若部分家庭成员迁出,如子女因上学、务工等原因迁出,原家庭承包关系不受影响,仍遵循“增人不增地、减人不减地”的原则。即使个别家庭成员户口迁出,家庭整体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然保持不变。若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,农户可自愿选择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,或将其流转给他人。村集体不得强制收回土地,这保障了农户在迁入小城镇后的土地权益。在补偿与权益恢复方面,若土地被收回,农户对土地有持续投入的,有权获得相应补偿。允许符合条件的城镇户口人员迁回农村,参与集体收益分配,激活农村资源价值。对于宅基地使用权,若户口迁出,原则上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,村集体可依法收回宅基地。但地上房屋仍属个人财产,可继承或修缮,但不得扩建。若房屋倒塌,宅基地由集体收回。对外嫁女和离婚女性提供了特别保护,若其在迁入地未获得宅基地,可凭原籍房屋证明保留使用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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